診斷特質
選擇性緘默症的基本特質是在原預期應說話的特定社會情境(如學校、與同伴玩耍時)
,一貫地不說話,但在其他情境仍可說話(準則A)。障礙妨害此人教育或職業的成就
,或有礙其社會溝通(準則B)。此障礙必須延續至少一個月,且不限於剛開學的第一
個月(因為這段時期許多孩童可能很害羞而不肯說話)(準則C)。若個案的不說話僅是
因為缺乏在此社會情境說話需要的知識、身心安適、或語言,則不可作選擇性緘默症
的診斷(準則D)。若此障礙能以罹患一種溝通疾患(如口吃)帶來的尷尬作更佳解釋,
或僅發生於一種廣泛性發展疾患、精神分裂病、或其他精神病性疾患的病程中,則都
不宜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(準則 E)。本疾患的病童並不使用標準言語方式來溝通,反
而利用手勢、點頭搖頭、拉或推、某些個案所用單調簡短的單音節字、或用改變的聲
調來進行溝通。
伴隨之特質及疾患
選擇性緘默症的伴隨特質包含過份害羞、害怕社會情境下受窘、社會隔離及退縮、依
附現象、強迫性特質、消極反抗(negativism)、易怒的脾氣、操控或對立的行為模
式(在家中尤其明顯)。社會及學業功能會嚴重損害,常受到同儕嘲弄或當作代罪羔羊
。雖然一般而言病童的語言技能正常,偶而也會伴隨溝通疾患(如:音韻疾患、語言表
達疾患、或接受性-表達性混合語言疾患)或會造成構音異常的一般性醫學狀況。焦慮
性疾患(尤其社會畏懼症)、智能不足、住院、或極度心理社會壓力源均可能同時與本
疾患有關。
特殊文化及性別特質
新移民的孩童不熟悉或不習慣使用新地主國的正式語言,可能在新環境拒絕對陌生人
說話,這種行為不應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。選擇性緘默症在女性比男性稍多。
盛行率
選擇性緘默症很少見,在心理健康機構的個案中少於1﹪。
病程
選擇性緘默症通常在五歲之前初發,但此障礙直到入學後才會受到臨床關注。雖然此
障礙通常只延續幾個月,有時可持續較長甚至可達數年之久。
鑑別診斷
有些說話障礙能以溝通疾患 (如:音韻疾患、語言表達疾患、或接受性-表達性混合
語言疾患、或口吃)作更佳解釋,選擇性緘默症必須與之分辨,這些狀況的說話障礙
不限於特定社會情境。剛移民到不同語言國家的家庭,其子女因為不懂新的語言而可
能拒絕說話。若對新語言的了解已足夠,但仍拒絕說話,才可作選擇性緘默症的診斷
。廣泛性發展疾患、精神分裂病、其他精神病性疾患、或重度智能不足的患者可能有
社會溝通的問題,而不能在社會情境合宜地說話。相反地,僅若此孩童有能力在某些
社會情境說話(如在家中),才能診斷為選擇性緘默症。出現在社會畏懼症的社會焦慮
及社會畏避也可與選擇性緘默症同時發生,此時兩種診斷可同時給予。
轉自:有愛無礙:http://general.daleweb.org/
- Jan 05 Fri 2007 13:02
選擇性緘默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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